族规下的女子 二十八-《炮灰的人生[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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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有火:“……”那还说个屁啊!

    找不出证人,钱有火还落了一个诬告的罪名,还有胡搅蛮缠企图蒙混官员。本来只判三年,这么一闹,被判了五年。

    才五年而已!

    若是楚云梨当时喝了那碗粥,钱有火这辈子都别想出来了。

    钱母不甘心,禀告道:“大人,我要告她!”

    知县大人颔首:“说!”

    “她离开我家才两个月,已经在镇上买了大片地方修了许多屋子开了染坊。她本身只是陈家村的一个庄户人家出身的姑娘,哪来的银子?”钱母振振有词:“老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依我看,她的那些东西,肯定来路不明。若不是偷抢来的,肯定是捡了别人的东西没还,求大人明察,还苦主一个公道!”

    楚云梨有些意外,没想到钱母还有这样的胆子。

    不过呢,她在镇上开染房的事知县大人也知道,因为她给出的染料方子染出来的布料迄今为止还没出现过,等染成了,还会上报朝廷,兴许还是贡品。对于这偏僻的小县来说,那是天大的功绩。

    和楚云梨合作的布庄东家眼光长远,当即就把此事告诉了知县大人,镇外的那些地,还是有了知县大人的帮忙才这么顺利买下。

    “此事我知道。”知县大人正色道:“春喜姑娘和城中的李家布庄合开的染坊,布庄占三成,春喜姑娘占七成利,契书还是我亲自写的,对于他们合作的缘由,事关隐秘,不宜对外人透露!退堂!”

    钱母:“……”

    她很有些不甘心:“是陈春喜和那李东家关系匪浅吧?否则,白白让利七成,李东家是蠢货吗?”

    知县大人:“……”

    说起这个就有点心酸了,如果他是商人,也会在其中掺上一股了。这种眼睁睁看着银子从面前溜走的感觉并不好受。

    “事实如何,本官已经明言。你若再要纠缠,本官可判你诬告!今日案子已审完,罪犯已认罪,还不速速离去。否则,一会你想走,本官也不让你走了!”

    话音未落,钱母连滚带爬地出了公堂。

    楚云梨上前对知县大人低语几句,知县大人颔首,扬声喊:“钱李氏!”

    钱母身子顿住,转身扑通一声跪下:“大人饶命!”

    知县大人颇为无语,嘱咐道:“春喜东家的事我已经跟你说过,你回去之后,不可对外胡说。若是败坏了她的名声,本官也可问你的罪!”

    走出公堂,钱家人家面色实在难看。楚云梨才不看,坐了马车,回到了镇上。

    随着她回来,许多人都知道,钱有火入了大牢,还是五年!

    而钱家人回去之后,乖得如鹌鹑一般,再不敢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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