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等一杯咖啡喝完,吉米仔把咖啡杯放在茶几上,说道:“说吧!你找我来有什么事?” “不要紧张,昨天在叶长官哪里不太好说话,今天我叫你来是想听听你的意见。” 说实话,姜天想让吉米仔混进洪兴。 洪兴有靓坤这个搅屎棍在,吉米仔只要把握的好,快速上位的机会非常大。 不过,在此之前,他想听听吉米仔,自己的想法。 既然人家已经上了贼船,总要给一个自由挑选的机会,免得别人说自己的不人道。 听闻此言,吉米仔纹丝不动,显然陷入了沉思中。 姜天也不打扰,而是转身来到厨房,住了两碗餐蛋面,他猜吉米仔应该没吃过早饭。 一般人遇到这么大的事情,不吃早饭很正常。 想当年,警校毕业第一天上街巡逻的时候,他紧张的连上厕所都忘记。 思考中的吉米仔,忽然闻到一股香味,抬头向前一看。 只见姜天端着两个碗,而香气正是从碗里传来的。 “不要着急,慢慢想有的是时间,想必你也饿了,条件有限,随便弄了两个餐蛋面,将就一下。” 闻着餐蛋面的香味,吉米仔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乱叫,黝黑的脸颊不由一红,只是皮肤太黑,看不出来罢了。 “快吃,坨了就不好吃了。” 说着,姜天拿起筷子,呼啦呼啦大口大口的吃起面来。 瞧着他平易近人的样子,吉米仔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夹着一块午餐肉送进嘴里。 随着两碗餐蛋面下肚,两人的关系以外的有所缓和,渐渐产生了一种认同感。 吉米仔的警惕和戒心也暂时放了下来。 吃完饭,吉米仔擦了擦嘴巴,说道:“我想好了,我打算混进和联胜。” “哦?为什么?”姜天颇为意外的问道。 吉米仔不假思索的说道:“我老爸,就是和联胜的人,并且是和联胜湾仔话事人吹鸡的小弟。” “另外,吹鸡的头马官仔森,以前是我老爸的朋友,找他的话,应该很容易混进去。” 选择卧底之前,他早已调查过三人的来历。 其他两个,典型的普通市民,别看目标一号人高马大,天生一副恶人相。 人家的家境不错,老爸老妈全是教师,也算是书香世家。 而且,会考的成绩不错,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入警校。 如果一切顺利,一个见习督察是跑不了的。 这就是大学生加入警队的优势,见习督察起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