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电话另外一端,听完苏安的话,姜萌立时觉得她的长期协议真是签对了。 案子接连不断的缠身,难得,难遇。 “你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一时没忍住,姜萌心直口快的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她保证,绝对没有报复苏安前几天翻她老底,捅她刀的意思。 “你这么礼貌么?” 苏安长出了口气:“我知道我倒霉,所以,麻烦姜大律师给咱解释下私闯民宅的定罪标注呗!” 有律师在,谁还网上搜。 在正事上,姜萌从来都很认真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所有人告知离开不离开的,未构成犯罪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至于罚款金额,估计你也不在乎,就不提这个了。” 对于姜萌最后的一句话,苏安进行了选择性忽略:“最高才十五天拘留?这么轻么?” 对于一个有着刚把敲诈勒索自己几十万的人送进去蹲了十年大牢经验的人。 十五天。 瞧不起谁呢? “你果然够心黑的。” 姜萌在电话另外一边沉默了片刻:“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来说,就是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仔细琢磨了下姜萌的话,苏安有些疑惑的道:“前几句我明白,但最后我一句有些不懂。” “刚才不是还说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拘留的么?这会咋又成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了?” “严重性知道么?” “任何事情都有轻微和严重的。” 姜萌在电话另外一端又对苏安进行了一次简单的普法工作。 比如,温红如果连续多次恶意侵入他家,哪怕只是在他家里坐着闹事,而不是搜查他家,这也可能触及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又比如,对方在你家里各个屋乱跑,这算不算是搜查? 法律条文虽然是死的,但要学会实际情况实际分析。 挂了电话后,苏安又拿起摄像机来了一遍回放,看的同时,后悔不已,刚才他就不应该和这么一个没有三观的玩意起多说。 和这种人多说,就是对自己的侮辱。 第(1/3)页